之前就對韓國憲法法院的建築、網站與識別標誌(藍色大門)、判決有一些基本研究與興趣,今天早上有機會聆聽韓國憲法法院大法官李東洽(Justice Lee, Dong-Heub)的演講,針對韓國憲法法院建構與23年來的運作有一些基本瞭解。

韓國憲法法院的裁判有一些有趣的發展,例如日前憲法法院認為軍隊禁止同性戀者服役並不違憲,但對韓國刑法典第304條使人誤以締結婚姻關係為目的或其他詐術性交罪(相當於我國刑法第229條)之處罰,過度侵害成年男性的性自主權及隱私權而宣告違憲(2008 Hun-Ba 58)。

這裡會令人好奇韓國的憲法文化與社會互動。比如說同性戀議題,在韓國法律層面非常保守,但同志電視劇、電影卻有非常自由、開放的發展;又如上開判決,是否反映韓國某種男女間性權力關係的社會現實?又,韓國今年九月在釜山主辦亞洲憲法法院協會籌備會議,也可以發現韓國憲法法院積極發揮其國際影響力的企圖(比如說憲法法院的判決英文化程度令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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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26 Wed 2011 02:02
  • 墮落

Tea Time with JP & Louis 20110716 007.jpg 

沙漏是你留給我的禮物
而你對我說過的話像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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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19 Wed 2011 22:04
  • 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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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defaadj.jpg
 

日前捷運公廁「鳥洞事件」,性別人權協會王蘋及同志熱線諮詢協會許瑞欣以同志文化、社會恐性回應。我同意這是事實;但我認為,這事件還是涉及許多法律問題尚待釐清。

第一,公廁鳥洞假如不是行為人破壞的,那他本來就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他在有這鳥洞的公廁隔間裡自慰,關其他人什麼事?今天假如不是一位男性自慰,而是一位女性在其中方便,難道任何第三者就可以認為「窺視」、錄影等行為也是理所當然?一位男性在男性使用的公廁裡自慰,難道因為有這「鳥洞」,就認定他是同性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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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egar 20110909 005.jpg 

這幾年每天生活於重慶南路上,在東方大廈來來往往次數不知凡幾,從未注意在這樑柱一側,有一小幅看板,上書恒泰豐行,專營香醋、麻油;直到日前,才在一則網友網誌提醒下,穿過門口管理員,經過電梯入口,轉進一處小小店面,實際上也是商家的倉儲之所,買醋。

或許是看慣了日本美食節目「料理東西軍」(
どっちの料理ショー),回臺灣獨居這幾年,總是因為一個人飲食,對於「食物」與「料理」,開始有了不一樣的想法:簡單、乾淨、純粹。米,喜愛有機新米、鴨間稻;麵食喜愛巷口角落不起眼的麵店現做;曾經為了純米製作的米粉而跑了不下十間商家詢問;用油慣用第一道初榨橄欖油;黑麻油選用百分之百黑芝麻冷榨;醬油也只選黑豆手工純釀造;只有醋,苦無天然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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