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教育局公文


臺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審查99年度台北市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案時,就有關同志公民政策以附帶意見方式,要求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研議如何防止高中、職(含)以下學校社團,假藉該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同志交誼等活動,以保障學生自然適性之發展空間。」民政委員會此項意見,於送交市議會大會審查時,因有歧視之虞而遭否決。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5條第2款規定,台北市議會有議決台北市預算之職權,同法第38條規定,台北市應執行上開議決,若有窒礙難行時,即應依據同法第39條敘明理由送請台北市議會覆議並進行後續程序。因此,既然台北市議會決議未通過民政委員會上開附帶意見,即對台北市無法律上的拘束力。或許基於權力相互尊重,由民政局以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第14條保障結社自由之意旨予以回覆即可,豈料民政局自棄職責,鸚鵡學舌般將民政委員會附帶意見「一字不改」地轉發教育局。如此簡單的依據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依法行政」的大道理非但說不出來,卻諉蛇地將責任推給教育局,其心可誅!教育局相關人員亦未能體察作為教育主管機關,肩負維護性別平等教育的職責,完全將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條揭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之任務拋諸腦後,竟大言不慚地發函「請各校加強瞭解並督導社團活動,防止假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不合宜之同志交誼活動,以維護學生健康適性發展。」真不知教育局、民政局到底是台北市的、還是台北市民政委員會附設的教育局、民政局?

民政委員會附帶意見之提案者以家長陳情,希望青少年學生適性發展,不受外界干擾,「等到大專性向定性後」,學生即可自由發揮;又謂某些同志團體吸納學生,均有其推銷用品等商業目的云云。這番沒有邏輯的話,竟也引來教育、民政主管官員的盲從附和。什麼假同志名義搞行銷之實的商業活動,其實是各級學校校園自治與民事糾紛問題,跟整體教育政策與學生集會結社自由一點關係都沒有。即便教育局為避免商業活動進入校園,理應提醒學校防止假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不當的商業活動」,絕非公函上所寫的「不合宜之同志交誼活動」。

且不論究竟「性傾向」是先天形成或後天學習等爭論,青少年同志在校園中其性傾向應受尊重與合理發展空間,是憲法意旨、法律明文規定之不爭事實,何以高中職以下校園中同志交誼活動就變成「不合宜」?如此又何以「維護學生健康適性發展」?難道只有「異性戀」學生的交誼活動才合宜?其實這些人的說法還是隱藏了:同志「性傾向」是一種可以模仿、學習的偏差行為,所以為了「防堵」「純潔、天真」的青少年免於「遭受污染或不良影響」,所以要「監視、禁絕」青少年任何可能接觸這種「偏差行為」的機會!問題是,禁止同志校園社團,就真的維護青少年的「適性」發展了嗎?相反地,對於那些青少年同志,校園社團是一種最安全、對青少年同志最容易親近、認識其他同志同儕的機會,教育主管機關不假之圖,究竟是誰在扼殺青少年的適性發展?

性別教育平等法於制定之時,僅料想到學校或行為人有可能違反該法相關規定,沒想到主管機關自己竟然也從監督角色變成幫兇!本文建議,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委員們,應該立即根據性別教育平等法第四條第三款主動介入調查,而該法應該也要仿效歐盟指令,就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行政機關(連帶承辦官員)增設罰則!從這件爭議也可發現,制定通過已六年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仍然只是一張黑字白紙…,竟然也沒發現,原來歧視不只是來自學校、學生或教職員,更有可能來自監督者本身,未來將使學校將肆無忌憚地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相關規定,而將責任規避於來自教育主管機關之「監督指導」,而徹底淘空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意旨與規範架構!

(01/03/2010 added.)又:目前我正在讀美國知名學者Martha C. Nussbaum的新書:From Disgust to Humanity: Sexual Orientation and Constitutional Law (Oxford, 2010),而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預算附帶意見及台北市教育局函,其實正是這些人對於同性戀的「厭惡」如此毫不掩飾地作為其公權力行使的依據!Nussbaum點出來,這些用厭惡作為法律制定或執行時依據的人,其實是缺乏了對於將陌生人想像成為與自己相同一樣的平等公民的人性,用中國話來說就是「同理心」!特別是Nussbaum提到,當對同性戀毫無認識之人,以「厭惡」作為其行為之合理化依據或驅動力時,會在當他們發現原來自己的親人、朋友、同事是同性戀時,這種想像力就會被短暫地填補,不見得會把同性戀者當成與自己一樣的平等公民,但至少會認為他們是「人」!我實在很難想像,這些提案或作出這麼離譜的函示的議員或官員,當他們發現可能他們的子女、親友、同事是同性戀者,甚至就是這群青少年同志,他們說出這些話又作何感想?

朋友S.M.整理、翻譯了法國去年五部校園青少年反恐同的短片,並作了非常深刻的剖析,非常推薦前往一讀,並前往youtube觀賞這五部動人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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