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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經歷了一些事情,讓我突然覺得,自己的生命應該要有一些改變。



我從荷蘭寄來的包裹,其中一箱滿是我重要資料光碟、珍貴收藏與具有紀念價值的物品,目前仍然下落不明。

星期二晚上七點多從Duomo回家的地鐵上,讓我遇見至今仍然有強烈慾望想再見一面的人,消失在米蘭成千上萬的人海中,卻養成了開始在同一時間、地點搭地鐵回家,而且到站後多等一班車的習慣。

星期六晚上又看見的經營一陣子的無名小站部落格,聽說再遭當機厄運,讓我連日來的失落感更加沈湎。

聖經這段話電一般的閃入腦中。

究竟人應該珍視甚麼、輕忽甚麼,這一刻讓我有重新思考自己生命習慣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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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rzissm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