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法國南部巴斯克地區小鎮Biarritz的同志遊行,我隨行採訪研究的西班牙同志組織Gehitu跨海友情贊助的巨幅活動彩虹旗及其參與會員)

據台灣新聞媒體報導,西班牙在去年七月同性婚姻法通過施行後,經一年據統計,以有四千五百對共九千位男女同志登記結婚。

這新聞在西班牙當地六月二十三日報紙上我已經看過。但問題是這數據的可靠性。

假如你上西班牙國家主計處之類的人口資料統計中心(www.ine.es),官方數據截至今年一月初,全國只有四百對左右的男女同志登記結婚,其中又以男同志且於馬德里及巴賽隆納兩大城比例最高。一個問題是,假如同志領表登記結婚,都是於政府以官方正式程序進行,理論上數據不難取得統計,但何以各地方政府匯集中央機關統計時,竟出現時差;同時,許多地方政府自己的統計資料中心也出現近半年的落差,以巴斯克自治區政府統計中心為例(www.eustat.es),目前數據只到去年弟三季,即七、八、九三個月的統計資料。

再者,多次報導提出數據者,多半是同志運動組織(www.felgt.org)或者是執政黨黨工(其中一位重要秘書亦同志),數據來源及其真實性多令人懷疑。特別是學術研究,報紙資料多半僅供參考,尚無法正式引用。

就我日前訪談五對同志伴侶的初步結論(以及他們對周遭朋友的情形陳述),西班牙同志對於婚姻制度以及依法登記結婚的意願,的確是偏高,但多半是伴侶關係長達十年以上,或者有政治考量的因素;仍有不少同志持保留態度,原因不一。(一方面是西班牙整體青壯年一代普遍對於婚姻的看法的影響)

但說實話,僅一年,西班牙對同志伴侶關係的保障,真可說一日千里。除我提過戶口名簿的修正外,日前執政黨將近一步修正親屬法,將有關前婚姻子女(包括異性戀婚姻及人工生殖)的親屬關係(特別是與父子關係),在同性婚姻下,無須經由認領等額外手續,直接以婚姻關係成立親子關係。

以上會在我論文中進一步分析討論。在此僅提供一些當地研究的初步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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