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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到主人,則是他即將畢業,準備前往披薩國北邊的時尚之都念博士。我的這個主人雖然過了一年,但你們一定猜得出來,他的人、他的個性沒有變!

於是,我又帶著一本英英辭典(英漢法律辭典他寄回蕃薯國老家)、三本關於他研究主題的精裝法律書、他自己出版的書與論文、瘂弦詩集、迷路的詩、他在巨人國買的喉頭語教學書(不懂他幹嘛還要我帶著這兩本書,他又不會再說,練習也沒用了啊?!反正他就是這樣神經神經地。)、他在巨人國教堂舊書市集買的三本研究主題歷史與社會學精裝書、一些他平常寫信的信紙、信封(他最愛寫信了!),還有他練習書法的文房四寶等等,加加減減又是十九公斤。

因為他在時尚之都還沒有找房子,學校國際事務處竟然不代收學生包裹,他只好請之前口試暫住台灣學生代收,將我和其他三件大型包裹,一起寄到台灣學生的家。(雖然其中還有一卡紙箱也是來自我主人的家,但是,他是我主人爸媽後來寄蠶絲被、茶葉的,所以,不算從一而終的元老,只有我才是!)九月底某個下著毛毛雨的那天,主人還找來附近超市的手推車裝所有代寄包裹,因為加加減減,所有八件包裹,總重量竟然超過一百三十公斤!(這要花多少運費啊!),其中四件往披薩國、四件往蕃薯國。

等到主人十月初落腳時尚之都,等了一個多月後,一直在同學家等不到包裹,既使主人請披薩國同學寫告示貼在信箱上,仍然沒有消息。於是趕緊寫信去巨人國皇家送信公司詢問,才知道,原來這四件包裹,竟然都因為披薩國黃衣人看不懂代收英文字樣,查無此人,全部退回巨人國!!

天啊,我就這麼與主人要陰陽相隔了嗎?

於是主人義正詞嚴地寫信給巨人國皇家送信公司,強調四件包裹重要性非比尋常,甚至還有重要文件是無可取代的。還好,巨人國算是有信用,答應從巨人國再次把我們送到披薩國主人的家。見到主人的時候,已經過了一個年~頭了!至少,我們與主人重逢了,主人終於在見到我們的時候,破涕而笑了。

所以,我們趕緊躲進主人家櫥物間好好補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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