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還在尋找一顆更包容、無限寬廣的心!)


四年前到全世界第一個合法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荷蘭,我在萊登大學(Universiteit Leiden)學習歐盟法,親炙歐洲著名同志人權法學者Kees Waaldijk的風采;經由走訪荷蘭同志酒吧與同志人權組織(COC),領悟荷蘭自由、開放的社會風氣與人文特色,並學習荷蘭同志人權運動的經驗與策 略。隨後我前往義大利米蘭攻讀法學博士學位,並在2005年7月西班牙剛成為全世界第四個合法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不久,便有幸到西班牙北部巴斯克自治區 (Euskal Herria, Basque Country), 著手研究西班牙巴斯克同志組織、同志人權運動者與同性婚姻,進行第一手的實證研究,隨後取得第三個碩士學位。



這四年,藉歐洲交通之便,從北到南,我旅行瑞典、丹麥、德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西班牙、義大利等歐洲國家,或遊歷各國家大城小鎮的同志文化、 或參與同志社會運動或驕傲遊行,在數位相機的鏡頭下,在無名小站的網誌上,我記錄走過的歲月與心情,我分享對於同志人權與同志法學的研究心得。

如同巴斯克同志組織Gehitu的名稱,巴斯克語意思是增加,期待同志運動是包容的、多元的、開放的,沒有預設立場、沒有背景包袱;在這個組織裡,有男同 志、女同志、雙性戀、變性戀、異性戀。我希望在我的網誌上,也能呈現這樣的想法,讓我認識的朋友,或網路上一面之緣的讀者,聽見我在世界中心,對我幻想中 的愛與現實中的同志人權的呼喊。

希臘詩人Konstantino Kavafis曾在The Canon這首詩裡寫道,對某些人(同志或任何社會弱勢、少數族群)而言,他們必須對大眾大聲呼喊:「我們要什麼,或不要什麼」,當他們心目中期待「那一 天」(自由、平等、尊嚴地生存)到來。他們清楚的知道,只有當他們準備好大聲呼喊,勇敢說出他們想要的,他們才能驕傲地、而且自信地往前邁進。

我想,我準備好了。

我希望你也在我的網誌上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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