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秋天,我踏出荷蘭阿姆斯特丹Schiphol機場,開始了四年難忘的同志人權研究之路。這一年我在萊登大學念歐體法(EC law),並且以歐體法對同志人權保障完成碩士論文,填補了我在台灣研究歐洲同志人權的一部份空缺,也從經濟、社會文化與同志生活的實際層面,進一步思考同志人權保障的落實。

從人權保障雲端走入日常生活的同志研究

我在台灣從歐洲人權公約(ECHR)「人權保障高度」出發的同志人權研究發現,由於制度結構的限制,使得歐洲人權法院(ECtHR)所作對同志人權保障的正面判決,實際執行成效與落實到同志人權具體保障仍有相當大的差距,直到這幾年,由於歐洲人權法院的權威性穩固,歐洲各國同志人權發展所形成的社會氛圍也使得判決接受度增加,但許多實際生活層面的同志權利保障,則是歐洲超國界法律架構(supranational legal structure)另一領域--歐體法--的規範。然而,職司歐體法解釋的歐體法院(ECJ),早期對於同志人權在歐體法所規範的經濟生活層面,均採取較為保留的立場,直到去年(2008年)4月1日,歐體法始作出攸關同志人權(特別是在同志伴侶權利保障上)的重大判決(C-267/06 Maruko),認定德國登記成立生活伴侶關係(Lebenspartnerschaft)之同志伴侶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得請領死亡伴侶的退休金,間接承認同性伴侶在歐體法上的法律地位(即受「同工同酬」原則之保障),對歐洲各國同志權利保障影響深遠。

成為全球同志人權研究網絡的一分子

當年我棄美國就荷蘭出國留學的主要原因,則是仰慕歐洲同志人權法的大家,萊登大學法律系教授Kees Waaldijk。雖然當年沒有機會追隨其門下進一步深造,但是藉由他的引介,開啟了我在同志人權研究路上的全新視野,讓我開始接觸全世界研究同志人權的法律網絡。當時Kees正在從事歐洲同志人權理論與實際的調查研究,主持一個由歐體執委會(EC Commission)策劃的研究計畫,統整來自全歐洲十餘國的法學教授或律師,針對各該國同志人權的保障,特別是同志伴侶權利保障議題加以研究分析。我因此認識這個研究計畫的助理群與各國法學教授,其中包括著名的英國學者Robert Wintemute與Mark Bell,並經由Kees的關係,我開始出席由其主辦或邀請的各項同志人權學術研究會議,進一步認識加拿大同志人權律師Douglas Sanders等人,以及於2006年7月於阿姆斯特丹就讀同志人權法暑期學校課程,認識來自美國學術與實務界均富盛名的同志人權研究學者與律師,包括三大同志人權法律保障組織負責人:NCLR的Kate Kendall、ACLU的Matt Coles及Lambda Legal的Jon Davidson等人,瞭解美國同志運動者如何使用法律作為武器,一步一步走向他們心目中的同志平權社會。

進入歐洲同志運動組織與草根實踐

之後,我離開寒冷且晴雨不定的荷蘭,來到充滿地中海陽光的義大利,開始我的博士班研究,期間輾轉再到西班牙北部學習法律社會學,並真正實際瞭解歐洲同志運動組織的運作。我在西班牙的碩士論文,是以深度訪談作為研究方法,訪問該地區最大的兩個同志運動組織,瞭解組織的肇始、成長與架構,瞭解參與同志運動者的成長背景與其自我認同,並研究其運動策略與社會文化之間的關連性,並實際參與他們的示威遊行、週末鄉鎮巡迴推廣「認識同志活動」、同志驕傲遊行等等,追隨他們在人生地不熟、舉目望去一個突兀的亞洲面孔的存在環境中,親身觀察「爭取自由平等」的過程,是有其必須克服的心理障礙。之後,我的身影便出現在義大利的同志遊行中,像追著陽光奔跑的夸父,無懼。

這段訪問荷蘭同志組織COC,西班牙同志組織GEHITU、EHGAM,義大利同志組織Arcigay以及其他如瑞典隆德大學同志學生會等等經歷,不僅使我反芻多年來研究同志人權法律理論的心得,也是實踐法律社會學的目的,那就是:法律,存在於社會,也必來自社會。

吸引著同志朋友的歐洲生活

我在台灣寫作同志人權保障議題時,大多數的時候,都是一種幻想,因為我身邊只有一位同志朋友。那是一種純粹理性的研究,沒有夾帶太多因為理解同志處境的私人感情。這當然不是說不瞭解同志,而是不瞭解我身旁可能存在而我不知道的同志朋友。等到我前往荷蘭唸書,第一位認識的當地朋友便是同志,一個像兄長般帶領我認識荷蘭同志生活的好朋友,於是,之後不管我落腳何處,第一個認識的朋友巧合地都是同志,透過他們,我認識更多的同志朋友,比較能夠進入當地的同志生活:哪裡是同志常去釣人的公園、哪裡是春光無限的戶外同志裸曬區、哪裡是不同同志類型聚集的酒吧。當然,在課餘自助旅行途中,我仍然要發揮「好學生」的研究精神,到處搜尋同志旅遊資訊、探索當地同志出版品與「風土民情」,在同志書店隨意找店員聊天,絕不放過進入全歐洲最大的同志情趣用品店一覽望之不盡的同志色情片與各式各樣的同志情趣用品。這些都是我想與台灣同志朋友分享的生活經驗。

我想像中的台灣同志平權社會

這些年在歐洲生活,「同志」像空氣般存在於我的生活中。我唸書的主題是同志、離開學校常去的是同志書店、出門聚餐同行者是同志朋友,甚至住在一起的室友也是同志朋友。但是,這些同志朋友不是活在電視劇裡的人物,他們的生活不盡是美好,有為工作煩心、有為感情失魂,有仍因社會壓力而無法自在地作為同志而活著,他們每一個人都隱藏著某一部份的秘密。人們因為社會主流文化的制約與壓力而主動或被動地隱匿、掩蓋屬於真實自我的某一部份本性或行為,甚至屈就或從流。而這種隱蓋的事實,卻是造成不公不義的社會歧視與殘酷迫害的源頭。我期待自己能在未來發現自己曾經因為社會壓力所隱藏的本性,同時也在這種自我發現的過程中,協助更多也曾因恐懼歧視壓力而隱藏本性的人們,在看見不同於台灣社會的同志經驗,勇敢揭露真實的自我;在學習同志與法律之後,並有能力捍衛真實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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