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荷蘭,開放五年間據官方統計,已有8127對同志登記結婚,但有逐年下降的趨勢(據荷蘭官方統計,以男同志婚姻為例,前年有631對,去年僅578對,詳見文末附表);而西班牙成為全世界第四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後,據執政社會黨內部統計,至今年二月為止,短短七個月已經有超過一千對同志正式結婚成為配偶。今年三月,司法部更頒佈新修正的戶口登記規則,除了原本將丈夫、妻子改稱為「配偶」之一、之二(cónyuge A y B)外,這次更將西班牙戶口名簿(libro de familia)上新出生兒登記的生父、生母欄,修正為統稱「父母」之一、之二(progenitor A y B),導致部份教會人士及同性婚姻反對者批評,西班牙將成為「無父無母」的國家。更由於法條上用語是陽性名詞,導致女同志批評,認為應該加上同一個字的陰性名詞。這兩個國家的經驗似乎告訴我們,同性婚姻合法化後,並不是每對同志伴侶都想結婚,真正會登記結婚的同志只是少數;而同性婚姻合法化不過是滑坡效應的開端,接著所有既定的人倫關係、稱呼,都將一一淪為導致社會結構崩毀的悲劇戲碼。那問題來了,對照其他國家的經驗,甚至「偉大」如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都仍爭議不斷,都還不敢率爾開放;荷蘭雖然開放,但似乎同志結婚人口還是少數,西班牙是一個天主教國家,反對黨也申請憲法法院釋憲,案子已經在審理中,社會爭論也仍持續中。這時候,台灣社會難道就有本錢開放同志合法結婚嗎?台灣同志為什麼一定要爭取合法結婚權?
- Mar 25 Sat 2006 01:40
台灣同志為什麼一定要結婚?
- Mar 24 Fri 2006 09:54
Happy Together in Spain
- Mar 23 Thu 2006 03:30
[LGBTQ Law Bulletin]西班牙變性受刑人得選監服刑
- Mar 19 Sun 2006 03:51
【不作武陵人之二】美酒加...可樂,我喜歡!
我初到Onati兩天後的週末城慶便認識的cuadrilla一群朋友
- Mar 08 Wed 2006 20:30
法律人的同性戀恐懼症—「晶晶同志書庫」案簡評及其聲請釋憲的現實考量【之九:結語】
五、結語:色即是空或顛倒妄想?
人們因為同性戀恐懼症而歧視同性戀者,卻未曾試著去理解同性戀者的世界;而人們不願理解同性戀者的世界,卻只是因為來自同性戀恐懼症的一些不知名的敵意與歧視。法律人作為社會族群的一員,一方面在既有的法學教育框架下,對於社會現實百態認識不深,也沒興趣認識;另一方面,對於現實社會的理解,多半來自社會化過程中同儕兼的口耳相傳或父執輩的既有成見或刻板印象。因此,同性戀恐懼症在法律人的身體裡,早就像「化骨綿掌」般種下,而只等待爆發的時間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