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牽手」這件事
宏誠 2024.05.21
不知道大家聽不聽得懂台語,台語「牽手」,帶有明確的生理性別與異性戀預設,指的是合法婚姻關係的女性配偶,也就是所謂「妻子」、「老婆」、「太太」。
從語言與文字這種社會性別建構的產物而言,牽手這個行為,其實也隱含社會一般人對於這行為的價值規範。首先,牽手的對象有主從之分,牽手的人具有主動支配的地位,而被牽手的人則帶有被支配甚至是弱勢的一方。從這種性別權力結構關係出發,也可以發現牽手這行為所帶出的文字使用習慣,是傳統男尊女卑下,於婚姻關係中,男性支配女性的地位差異,也隱含著女性需要男性扶持。
大家也可以想一想自己小時候學走路的時候,是不是需要父母長輩牽著手帶著、扶持著,以免跌倒之類的,也可以發現,牽手一直是人與人之間情感關係的重要象徵行為,也呼應我跟大家介紹的社會身體概念,手這個身體部位具有的交往性身體概念,更不用說經常聽到「伸出友誼之手」,因為手一旦握緊拳頭,就變成武器。
在這個概念下,我們透過手這個身體部位,傳達的是一種關係的建立,而這種關係在社會性別概念下,就成為性別二元與階層化權利關係的媒介。也因此,我們看不到「男性」間牽手,因為男性間沒有權力從屬關係的可能性,而是透過拳頭比出高低;而女性則因為同屬弱勢一方,彼此牽手反而是一種弱者相濡以沫的情感連結。
再者,由於牽手這行為帶有親密關係的建構(十指緊扣代表的是身體之間沒有隔閡地屬於彼此),當然也在異性戀預設下被理所當然地認為只有異性之間才有這種親密關係的可能性,也才有牽手這行為的意義。一旦相同性別牽手,一方面會被視為異性戀預設之外的「異端」,特別是男性間牽手,一方面會立即連結親密關係的預設而直觀地認為是同性戀者,二方面當男性間牽手,也在異性戀預設下被視為其中一方必然是以「女性」角色自居,而沒有男性會自願成為「女性」弱勢的一方這種角色設定。因此,在這種社會性別與社會身體雙重建構下,多數男性不會有牽手這行為,也當然視牽手這行為是洪水猛獸,甚至是一種貶抑「男性氣概」的象徵。
因此,我讓大家練習同性手牽手,固然有希望大家感受作為同性戀者面對社會有色眼光的目的,但更重要的是,透過與同性牽手,你才可以確實認知交往性身體與生理性身體在「手」這個身體部位的差異。也就是說,男性長久以來透過握手、揮手、甚至是握緊拳頭等表示友善或攻擊意涵的行為,實際上對於手部接觸並不排斥,但女性則剛好相反,在「男女授受不親」的身體界線下,異性一旦雙手接觸,其實就帶有親密關係的建立,男性之間在異性戀預設下不容牽手,而女性間牽手則只是女性間作為與男性親密關係建立前彼此的「姊妹之情」,也正因為如此,女同性戀者因為這層預設相較男同性戀者來得沒有「生理性身體」的排斥感。
相同牽手行為,在異性、男同性之間是一種「生理性身體」的表現,而在女同性之間,反而變成是一種「交往性身體」。正因為生理性身體在社會身體與社會性別預設下不能「公諸於眾」,因此,即便是異性戀者,其實也很少透過「牽手」向外傳達兩人的親密關係,因此兩人的親密關係,不需要甚至不應該在大庭廣眾下被看見。
看完所有同學繳交的心得作業,我也發現,當男性牽手時,其實都故意誇大動作,一方面掩飾雙方對於牽手的內心不安,二方面則透過這動作來對外宣示,牽手不具有親密關係,就像小朋友遠足兩兩牽手一樣。至於有同學認為只練習「同性」手牽手不公平,也應該要「異性」手牽手。的確,不管是同性、異性,都需要練習牽手、練習察覺彼此的身體界線,但作為「異性戀預設」下的異性戀者或異性間,牽手應該不具有任何可能需要勇敢面對的社會貶抑、厭惡、歧視的目光,而需要利用課堂上以課程活動名義掩飾,或讓大家有勇氣跟「異性修課同學」牽手。
我讓大家練習同性手牽手,固然是預設大家都是異性戀,但實際上當然知道在不可辨識性下,在大家跟我出櫃前,我當然無法知道大家的「性傾向」(請不要再與「性向」誤用)。但身體界線不分性傾向,即便是同性戀者,不見得就會願意與同性牽手,因為牽手這行為,在同性戀者之間,當然也被賦予傳統異性戀關係下「親密行為」的性質。也就是說,異性戀者對於同性手牽手,感受的是自己對於牽手這種「生理性身體」接觸的陌生感,而這種陌生感或挑戰自己身體界線的行為,同樣也會在同性戀者身上出現。同理,即便是女性間牽手行為被一般人視為是一種交往性身體概念下的行為,也並非所有相同性別的女性,都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是一種「交往性身體」的接觸。
的確,同性手牽手也帶有希望能讓同性戀者透過這種課程活動,能與自己的情人在校園裡「公開」表露彼此的親密關係,卻又可以在課程活動的標榜下獲得無須「出櫃」的保護,而在一開始是容許假如是同志學生,可以私下跟我「出櫃」而「光明正大」跟情人在校園中牽手閃光。但後來這活動比較希望往身體界線摸索的目的出發,而沒有在課程一開始就作此說明,一方面是不希望同志學生可能因此被「出櫃」(同學發現不是跟修課同學分組配對),二方面同志學生的情人也不見得能到學校配合參與活動。但無論如何,同性手牽手校園散步活動,並非只是要讓大家變成「十分鐘的同性戀者」,而是透過與同性之人身體接觸,感受自己的身體界線,甚至是感受自己的身體。
固然,東方人對於交往性身體的範圍與西方人截然不同,我們從小到大也很少透過身體接觸傳達我們的情緒與感覺,也正因為如此,我才會希望大家有這樣一個機會,理解社會身體的概念,發現異性戀預設在日常生活無處不在,也能夠讓自己的身體有屬於自己的啟蒙。
很多同學反映要跟同性牽手甚至是十指緊扣感到緊張,而這些緊張、害怕、恐懼,不僅是面對異性戀預設下社會大眾的惡意目光,更需要面對自己對於長期以來在接受來自家庭、學校、社會對於同性戀者的噁心投射,同時也面對自己在社會身體建構下,對自己理所當然接受的身體界線,以及生理性身體概念建構下的羞恥厭惡。不管是不是會流手汗、黏膩、有異味等等身體本身的生理性反應,大家也要想一想,是否與親密對象接觸也害怕以「真面目」示人?性別會不會是最容易克服的身體界線?
因為課程時間關係,我無法在課堂上跟大家好好討論同性手牽手的心得,我感到抱歉也遺憾,因此,我希望透過這一篇短文,可以一般性地回應大家的心得作業,也希望提供大家看待這行為、這活動的不同視角,可以真的幫助大家進一步理解課堂上教給大家的性別概念。
大家看完這篇短文之後有任何疑問或迴響,都歡迎在最後三次上課課堂上提出,或者私下傳訊息跟我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