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是在西班牙格拉那達「白牆區」一處路旁所拍攝的塗鴉。一開始我以為,上面紅色圖案為兩個男生親吻所構成的愛心圖案,寫著:「上帝也是同性戀」(當時不確定Guay是什麼意思,以為是Gay的錯寫,或者是西班牙文的特殊拼法);之後,如此漂亮的圖案被另一個醜陋的黑色鉛筆字破壞,這人回應寫著:「而你沒有腦子」。按照前面最初的假設,我想,這個回應的人不知道有沒有腦子,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大概沒有「心」?!結果,經過我問過幾個西班牙朋友,終於一個住在Granada的朋友告訴我,Guay在當地方言的意思,是美麗的、漂亮的。於是,最初的假設剛好相反,紅色塗鴉是鼓吹宗教、宣揚上帝(神/主)是美麗的,而黑色簽字筆塗鴉回應變成批評宗教信仰者沒有用腦子思考。我想這朋友說的應該可信。他告訴我最近他也曾看過同一塗鴉,不過沒有黑色簽字筆回應就是了。於是,同一件事物,當初我猜想的,與最後確認的結果竟可以是相反的立場,倒也值得警惕。)

我的朋友提到英國關於「同意年齡」應該是十六歲還是十八歲的疑問,簡單做個回應。

我以前在好幾篇論文裡都提過,所謂「合法性行為同意年齡」(“age of consent” to have sex legally),是歐洲同性戀者權利保障與同志運動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議題。

關於性行為與性傾向兩個掛鉤而造成的差別待遇,簡單說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進程:

→凡是被發現有「同性戀」(的傾向或舉動)就處罰(反正也無法清楚確認什麼就是同性戀!),不管你有沒有上床做愛;

→→同性戀不處罰,但你不能上床做愛(不見得要上床啦,黑街暗巷裡也不可以「刷牙」!);

→→→同性戀不處罰,你也可以想怎麼做愛就怎麼做愛,但是只能跟一定年齡以上的人做,否則就處罰,而這年齡跟異性戀者不同,也就是說,「老同性戀者」才能做愛;

→→→→同性戀不處罰,做愛也不處罰,男生女生都一樣,青春正漾的同志也可以高興怎麼做愛就怎麼做愛。

好啦,那英國又是怎麼回事?

英國,應該說「大不列顛聯合王國」,這個王國裡有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直布羅陀屬地、格恩西島(包括赫姆島、薩克島和奧爾德尼島)、曼島與澤西島。這些地方雖然都奉女王為元首,但均各自有其自治主權與管轄權,也就是說,他們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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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英格蘭。歷史上最早出現的合法性行為同意年齡是十二歲,然後卻增加為十六歲,然後,同性戀被認定為犯罪,當然做愛也犯法。關鍵是一九六七年制定、但僅適用於英格蘭與威爾斯的「性犯罪法」(Sexual Offences Act, 1967)。該法雖然不再認定同性戀是違法,但首次區分同性戀與異性戀進行合法性行為的同意年齡,將異性戀同意年齡定為十六歲,卻把同性戀同意年齡提高為二十一歲。

這主要的用意是認為同性戀還是變態,太早讓青少年可以嘗試做愛,甚至因此「變成」同性戀是危險的,所以,讓他們晚一點才享受同性戀性行為,說不定會降低他們因此變成同性戀的比例。期間不斷有提高所有性行為同意年齡或降低同性戀同意年齡等修法,但都沒有順利通過,因此一直維持異性戀十六歲、同性戀二十一歲的區別。這種差別當然一直被詬病構成對同性戀者的歧視,所以,案件當然就上訴到歐洲人權法院,終於在一九九七年於Sutherland v. U. K. (Application no. 25186/94, decided on 21 March 1997)一案中,歐洲人權法院明白於判決中宣告,英國合法性行為同意年齡在性傾向間所為的差別規範,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八條關於隱私生活的保障。

但問題是,英國政府願不願意從善如流,還是死性不改?在英國工黨政府積極參與歐盟事務的企圖之下,配合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當然是一件重要的宣示工作,於是開始提案修法將兩者統一為十六歲,但法案始終過不了上議院,雖然這不起合法程序效力,但上議院同時是英國的最高法院,法案始終過不了違憲審查。無論如何,工黨政府最後終於在二○○三年強行通過並實施性犯罪法修正案,正式將所有合法性行為同意年齡(包括首次出現在法律中的女同志性行為的規範)統一為十六歲,距歐洲人權法院判決已經是六年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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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也在二○○三年統一合法年齡為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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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比較複雜。一九七六年區分同性戀與異性戀,同性戀為二十一歲,異性戀為十六歲,但是凡涉及十三歲以下女性的性行為均受處罰,問題是女同性戀者年齡應該是多少?於一九九五年則將所有同意年齡統一為十八歲,二○○○年以英格蘭草案為藍本,率先將所有性行為同意年齡降低統一為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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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性性行為在北愛爾蘭一直到一九八二年,才在歐洲人權法院於Dudgeon v. U. K. (Application no. 45, decided on 22 October 1981)一案中,宣告處罰同性性行為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八條關於私人生活之保障,才予以除罪化。但仍區分異性戀與同性戀,同性戀合法年齡也是二十一歲。直到兩千年修法,才統一所有合法同意年齡為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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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些重要區域外,上面還提到一些小領地與屬地,雖然他們各自都擁有主權,但統一大不列顛聯合王國的合法性行為同意年齡的聲浪不斷。

目前直布羅陀屬地異性戀與同性戀兩者區分為十六歲與十八歲;格恩西島(包括赫姆島、薩克島和奧爾德尼島)亦同。曼島於二○○六年統一所有合法年齡為十六歲;澤西島則於今年稍早通過修法,亦統一為十六歲。

因此,所摘新聞報導的爭論,便是仍做年齡區別的 直布羅陀屬地與格恩西島(包括赫姆島、薩克島和奧爾德尼島)兩個聯合王國的屬地,是否也應該儘快統一年齡。如此說明便應該清楚這則報導。

以上相關規範與歐洲人權法院判決,可進一步參閱我曾經寫過的論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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