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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難得你提早回家
還順手在路上的蛋糕店
買了一盒包裝精美的巧克力
以及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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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科技大學人文社會學科通識課程

「性別與法律:性與身體專題研究」

授課大綱

 

開課學期:110學年度第2學期              課程時間:每週五13:20-15: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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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紀念日

今天是難得的同性戀日
因為希臘神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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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角微揚
//
「我們要走去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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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法院第1庭在9月16日以6比1判決(判決全文)認定,波蘭法院係以原告性傾向為分類標準,而對其離婚後子女監護權歸屬為差別待遇,未能確實斟酌兒童最佳利益,單純以原告與女性伴侶共同生活之事實,而否定其未成年之最小兒子無法從母親獲得「男性角色扮演」的學習榜樣,而將原監護權改判給父親,構成以性傾向為分類標準而形成不合理的差別待遇,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14條結合第8條規定。


這個判決值得注意者:

1. 歐洲人權法院在判決封面,學習歐盟法院判決格式,增加涉及公約條文、重要關鍵字、關鍵判決理由論據摘要,方便讀者在閱讀判決全文前,可以馬上先掌握判決重要核心內容。

2. 歐洲人權法院對於會員國國家權力,不管是立法規範、行政措施或法院判決,都可以予以審查。本件判決表面上當然是法院對於離婚配偶其子女監護權歸屬的裁判,但是法院裁判的依據,實際上是依據所謂「民間社工團體的調查評估報告」,等於間接審查民間團體的意見,當然,最後是因為法院採納這樣的意見而作成判決,原則上符合判決先例,不過,還是招致波蘭籍法官提出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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