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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了。 度過漫長暑假的莘莘學子們,陸續返回校園,開始新的學習與生活,包括同性戀學生。

美國同志平權運動從九○年代開始,便注意到以潛移默化的方式推動學校教育、社區教育以建立對同性戀的正面認知,而回顧同性戀的歷史,從歷史上社會各階層的同性戀者的人物傳記,讓在十月開學的學生,不管是在學習或個人自我認同上,能夠獲得一個正面、積極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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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總統馬英九先生於日前提名台大法律系教授黃茂榮、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研究員陳新民、政大法律系教授陳敏、台北大法律系教授陳春生、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葉百修擔任司法院大法官一職,並於十月一日由立法院進入全院審查、十月三日進行同意權投票。

以上五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簡歷與自傳,按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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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大法官解釋宣告集會遊行法關於不得主張分裂國土相關規定違憲,突破了「政治魔咒」;但何時台灣社會才能突破「性別魔咒」?

六年前我曾在報紙投書呼籲重視變性人的基本人權保障,並接受雜誌就這議題的細節的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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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同志新聞通訊社2002-10-08週末評論第5號

兩年前台北市政府結合同志團體舉辦首次同志公民運動─台北同玩節,這是台灣第一次公部門編列預算支持同志平權運動,也是第一次同志和社會大眾正面而「光明地」接觸,是一次化解歧見、認識溝通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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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認是為了一賭太陽臉先生的廬山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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