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唱一首猥褻的「男體」變奏曲
—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消失的主旋律與男同志色情言論的憲法意義
張宏誠
摘要
即便司法院大法官分別於釋字第407號及617號兩號解釋中,針對何謂「猥褻」之資訊與出版品二錘定音後,臺灣社會對於「猥褻」之定義與範圍仍然眾說紛紜,並沒有因為大法官解釋而有一個屬於「憲法上」的說法,特別是影響了行政與司法機關於涉及「性」的資訊與出版品(下稱「性言論」)的管制處罰的實務運作與見解。然而,釋字第617號解釋明顯地以異性戀的優越性價值觀所創造出來的性價值秩序與少數性文化的分類,在法學界並沒有引發太多的思考與反省。本文之目的即在對於釋字第617號解釋所無心忽視或刻意默視的,以男同性戀者為觀賞者甚至進一步延伸以「男體」為被觀賞的客體之相關性言論(下稱「男體性言論」),究竟在刑法第235條之規範下,其管制是否合理。本文共分四節:第一節問題的提出,從釋字第617號解釋的多數意見與兩份個別意見,針對男體性言論與一般社會多數的性言論的差異說起,討論男體性言論應該如何在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中被看見。第二節從1895年愛爾蘭詩人及劇作家Oscar Wilde被以猥褻判刑,到1957年美國詩人Allen Ginsberg因為出版詩作Howl而被以猥褻言論起訴,觀察在涉及以男性欲望而展現男體性言論開始,世界各國對於男體性言論連結對於男同性戀者的歧視與刻板印象,一直到日本成人性愛影帶男演員真崎航的驟逝,對於在台灣男同性戀者的自我認同上,簡要說明男體性言論的歷史演進與對於同性戀性文化的角色扮演,以及當代男同志成人影視工業發展到網路世界中的男體展演;第三節嘗試從男體性言論的角度,分析在釋字第617號解釋意旨下,可能衍生的適用問題,特別是男體性言論本身的存在價值、對於男同志社群的文化意義與身分認同,以及反色情女性主義的性別歧視觀點在男體性言論上的適用等議題,並以之反省釋字第617號解釋多數意見與兩份個別意見;末節則提出男體性言論本身存在的憲法價值,以及形成男同志性文化的影響,作為性言論應予保障的正當性基礎以為結論。
關鍵字:男體、猥褻、色情、情色、同志、G片、性言論、同性戀、性愉虐、性別歧視、性傾向歧視、釋字第617號解釋、男同志色情言論
目次
壹、問題的提出:誰的性價值秩序? 貳、從「不能說出名字的愛」、一首「嚎叫」的詩到真崎航之死看男體性言論的歷史發展 一、從同性性行為到以猥褻為名的同性戀性傾向的內容管制:一個百年歷史的回顧 (一)同性性行為本身就是猥褻 (二)描述同性性行為還是猥褻 (三)從性行為的管制到性傾向的壓迫 二、男體性言論:從情色、色情到猥褻 (一)言論的類型化 (二)情色、色情還是猥褻? (三)男體性言論的特殊性 三、當代男體性言論的發展:男同性戀成人影視工業從資本主義到個人主義的影響 (一)男同性戀成人影視工業的興起與發展 (二)成人影視工業於男同性戀與異性戀間的差異 (三)男同性戀成人影視作為男體性言論的主流與影響 參、猥褻2.0:男性身體作為性言論的主/客體 一、誰的性文化?有少數與多數之分? (一)性的階層化與價值判斷 (二)同性戀恐懼症在性文化上的呈現 二、性言論管制有硬/軟之分? (一)痛並快樂著?暴力、性虐待與人獸性交的不同性傾向的想像 (二)性言論的呈現方式與管制可能性 三、看不見的「男體」性文化與性言論 (一)觀賞與被觀賞之間消失的男性身體 (二)男性身體作為政治言論的最佳代言人? 四、性言論中的男體也是一種性別歧視? (一)從性別建構到色情言論的管制:反色情女性主義者的性別不平等觀 (二)男同志色情言論也同樣出現性別的不平等? (三)男同志色情言論中性別角色的轉化與流動可能性 五、以人格自由發展為基礎的男體性言論:男同性戀者身份認同政治 (一)男體性言論傳遞的資訊功能 (二)男體性言論傳遞的教育功能 肆、結語:我色情/猥褻故我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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