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病與移民管制政策

目前美國移民管制政策是,凡愛滋病帶原者均禁止進入美國,若有合理懷疑可強制檢測。

例外規定則可能因為停留時間短暫(三十天以下短期訪問)、自己帶藥(美國醫療體系無須負擔)、正當理由(比如說同志運動會、參加國際愛滋病會議等等)。對於移民例外規定,則可能是因為依親、沒有傳染的危險性等等。對於因為愛滋病而尋求庇護者,必須是已經因為愛滋病或同性戀者身分而被判刑,單純的恐懼仍不構成尋求庇護的要件(這也備受批評)。然而,這些做法都有問題,美國規範的目的並不是在防治愛滋病,而是一種經濟考量,減少政府因為愛滋病的醫療預算支出,根本上仍然無法避免因為空窗期、隱匿病情、美國公民間的傳染與更多是非法移民所產生的愛滋病防治死角。

支持愛滋病遷徙管制者理由可能是經濟考量、減少某種程度的患病風險、管制措施強化疾病致命的危險性、檢驗的教育功能、與平等互惠(美國公民是否也能遷徙至其他國家而不受影響)。

反對者則認為,不管如何防治,仍然無法避免黑數產生,管制政策可能帶給人民一種安全的錯覺,減少愛滋病患自動通報的消息來源,更與人權保障的精神相牴觸。

愛滋病的直接歧視

愛滋病除了防治政策外,最大的問題在於對於愛滋病患者莫名的歧視作為與厭惡恐懼感。

一、工作權:愛滋病患者可能因此找不到工作、被無端解雇、無法獲得晉升機會、沒有實權工作、不斷被要求檢查與不受退休金的保障。

二、保險:可能導致在醫療保險、人身保險與殘障保險方面無法獲得正常理賠與保率。

三、房屋住宅:因為愛滋病而租不到房子、租金過高、被強迫解約等等。

四、親密關係與個人社交生活的限制

五、醫療健康照顧:比如說醫護人員因此拒絕醫療照顧服務、或者無法獲得正常服務、在未被告知同意下強迫檢驗以及病例對外不當公開等等。

六、司法體系:常見的有警察機關不當騷擾或拒絕犯罪人的醫療請求,以及監獄隔離政策的不當等等。

七、無法接受正常教育。

八、無法正常遷徙、旅行。

九、職業運動歧視。

十、死後喪禮安排等等。

愛滋病的間接歧視

這方面的問題在於,愛滋病傳染途徑所產生的差別待遇,比如說缺乏檢驗與醫療照顧、愛滋病患者的隱匿病情、因為愛滋病所導致的羞恥(內在、外在)與價值貶抑(包括在同志社群裡),加上經濟弱勢而影響一連串的防治措施的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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