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著名連鎖百貨公司HEMA推出新設計女性胸罩,標榜其修飾功能,連男性都可以有好身材,因此找來國際間以中性美著稱男模Andrej Pejic拍攝平面內衣廣告)
揚棄「性別歧視」不能只是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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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棄「性別歧視」不能只是口號!
之前就對韓國憲法法院的建築、網站與識別標誌(藍色大門)、判決有一些基本研究與興趣,今天早上有機會聆聽韓國憲法法院大法官李東洽(Justice Lee, Dong-Heub)的演講,針對韓國憲法法院建構與23年來的運作有一些基本瞭解。
韓國憲法法院的裁判有一些有趣的發展,例如日前憲法法院認為軍隊禁止同性戀者服役並不違憲,但對韓國刑法典第304條使人誤以締結婚姻關係為目的或其他詐術性交罪(相當於我國刑法第229條)之處罰,過度侵害成年男性的性自主權及隱私權而宣告違憲(2008 Hun-Ba 58)。
這裡會令人好奇韓國的憲法文化與社會互動。比如說同性戀議題,在韓國法律層面非常保守,但同志電視劇、電影卻有非常自由、開放的發展;又如上開判決,是否反映韓國某種男女間性權力關係的社會現實?又,韓國今年九月在釜山主辦亞洲憲法法院協會籌備會議,也可以發現韓國憲法法院積極發揮其國際影響力的企圖(比如說憲法法院的判決英文化程度令人印象深刻)。
日前捷運公廁「鳥洞事件」,性別人權協會王蘋及同志熱線諮詢協會許瑞欣以同志文化、社會恐性回應。我同意這是事實;但我認為,這事件還是涉及許多法律問題尚待釐清。
第一,公廁鳥洞假如不是行為人破壞的,那他本來就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他在有這鳥洞的公廁隔間裡自慰,關其他人什麼事?今天假如不是一位男性自慰,而是一位女性在其中方便,難道任何第三者就可以認為「窺視」、錄影等行為也是理所當然?一位男性在男性使用的公廁裡自慰,難道因為有這「鳥洞」,就認定他是同性戀者?